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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顿1号 债券策略

-0.65%

成立以来业绩

0.9935(2013-10-11)

单位净值

100.00

起投金额
点评

--

基金业绩基本信息认购须知

业绩走势图

2013-03-07至今

本基金:-0.65%

沪深300:-5.76%

历史业绩

截止日期:2016-05-17
  基金业绩 沪深300 同类平均 同类排名
今年以来 0.00% 0% 0.75% 1245/4701
近一月 -0.41% 0% 0.70% 2052/3021
近六月 -0.67% 0% 3.36% 1696/2378
近一年 -- 0% -- --
成立以来 -0.65% -5.76% -- --

历史净值

净值日期 单位净值 累计净值 涨跌幅
2013-10-11 0.9935 0.9935 0.56%
2013-09-30 0.9880 0.9880 -0.06%
2013-09-27 0.9886 0.9886 -1.01%
2013-09-13 0.9987 0.9987 0.11%
2013-09-11 0.9976 0.9976 -0.21%

风险评估指标

  近1年 近2年 成立以来
年化业绩率 -- -- --
年化波动率 -- -- 14.42%
最大回撤 -- -- -9.63%
夏普比率 -- -- -0.21
Calmer比率 -- -- --
  • 基金全称

    中山证券“文顿1号-管理期货”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基金状态

    正常

  • 基金公司

    中山证券

  • 基金经理

    --

  • 最低追加额

    100.00万

  • 存续期限

    1803

  • 封闭期限

    自成立之日起封闭期为6个月,封闭期内不办理参与、退出业务。

  • 开放日期

    自成立之日起每满6个月后的前3个工作日为参与开放期,同时参与开放期的第3个工作日亦为退出开放期。委托人参与本集合计划的,应当以参与开放期起始日为基准日提前10-1个工作日(含当日)向本集合计划的销售机构提出参与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人退出本集合计划的,应当以退出开放期为基准日提前10-5个工作日(含当日)向本集合计划的销售机构提出退出申请。

  • 托管银行

    --

  • 成立日期

    2013-03-07

  • 组织形式

    --

  • 结构形式

    非结构化

  • 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将主要投资于包括在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依法上市交易、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目前仅限于股指期货,未来上述期货交易所上市新的期货品种可以投资);包括新债申购、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国债、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含可转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债券、可交换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含资产管理人管理的货币市场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募集账户

    --

  • 认购费率

    --

  • 申购费率

    --

  • 赎回费率

    --

  • 管理费

    --

  • 业绩报酬

    --

赎回申请日期说明

委托人需在其拟进行赎回的开放日的十个工作日前向受托人提交赎回申请。

赎回资金到账说明

受托人在赎回开放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信托份额明细表及划款指令转交保管银行。保管银行根据受托人出具的划款指令将赎回资金向一般受益人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划拨。

赎回限制说明

(一) 持有期限要求1、除非触发特别赎回条件,委托人不可以赎回封闭期内的信托单位。委托人赎回因信托利益分配而直接转化的信托单位不受此限制。2、委托人可以赎回准封闭期内的信托单位,但须向信托计划支付赎回费用,赎回费用归属于信托财产。委托人赎回因信托利益分配而直接转化的信托单位不受此限制。3、委托人可以赎回持有期限超过准封闭期的信托单位,且无需缴纳任何赎回费用。
(二) 持有金额要求委托人可以部分或全部赎回信托单位。部分赎回的,赎回后委托人最低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与赎回申请日之前最近一个开放日的信托单位净值之乘积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否则受托人不接受其赎回申请,除非委托人全部赎回。

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 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 不 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 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 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 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中财财富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 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 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 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 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 注册成为中财财富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中 国财富网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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