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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分级固利32号B 债券策略

-10.18%

近一年业绩

0.7923(2018-05-04)

单位净值

500.00

起投金额
点评

--

基金业绩基本信息认购须知

业绩走势图

2013-10-14至今

本基金:-7.62%

沪深300:45.96%

历史业绩

截止日期:2016-05-17
  基金业绩 沪深300 同类平均 同类排名
今年以来 -6.26% 0% -0.64% 1374/4348
近一月 -3.61% 0% -5.72% 1391/4348
近六月 -13.19% 0% -0.59% 1384/4348
近一年 -10.18% 0% 2.63% 1857/4348
成立以来 -0.85% 52.66% 6.30% 2627/4348

历史净值

净值日期 单位净值 累计净值 涨跌幅
2018-06-22 0.7246 0.9238 10.09%
2018-06-15 0.6582 0.8574 -1.63%
2018-06-08 0.6691 0.8683 -9.27%
2018-06-01 0.7375 0.9367 -4.01%
2018-05-25 0.7683 0.9675 -2.24%

风险评估指标

  近1年 近2年 成立以来
年化业绩率 -19.70% -16.24% -1.62%
年化波动率 6.76% 5.17% 1.83%
最大回撤 31.39% 40.99% 42.70%
夏普比率 -3.30 -3.39 -1.19
Calmer比率 -0.63 -0.40 -0.04
  • 基金全称

    华融分级固利3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

  • 基金状态

    正常

  • 基金公司

    华融证券

  • 基金经理

    --

  • 最低追加额

    500.00万

  • 存续期限

    228

  • 封闭期限

    封闭期为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间除分级固利32号A的开放期和特别开放日以外的其他时间。

  • 开放日期

    (1)分级固利32号B的开放期 本集合计划的存续期内每个工作日为分级固利32号B的开放期。 (2)特别开放日 自本集合计划成立起6个月至18个月之间、满18个月后,管理人有权分别安排一个特别开放日,按比例为全体委托人办理强制退出业务。特别开放日的具体时间和强制退出份额以公告为准。在本集合计划成立6个月至18个月之间后和18个月后管理人安排的特别开放日期间,不接受委托人的参与申请和退出申请。强制退出集合计划的价格以强制退出当日集合计划每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管理人安排特别开放日为全体委托人办理强制退出业务的,强制退出后本集合计划的剩余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

  • 托管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2013-10-14

  • 组织形式

    券商资管

  • 结构形式

    结构化

  • 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包括现金类资产、高流动性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其他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7天以内(含7天)的债券逆回购、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国债和货币市场基金。高流动性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包括:国债、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债券、债券回购、7天以上债券逆回购,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 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仅限投资有良好增信措施且外部债项评级在AA级(含)以上的品种)、具有良好抵质押担保措施且抵质押物易变现的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益权(仅限有良好抵质押担保措施的品种,且集合信托投资标的的抵质押物第三方评估价值不得低于集合信托发行规模的160%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仅限有良好抵质押担保措施的品种,且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标的的抵质押物第三方评估价值不得低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发行规模的160%,但现金管理类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除外)、资产支持证券、其他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等。本集合计划所投资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其他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应托管在如下列举的银行之一:5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以及邮政储蓄银行。

  • 募集账户

    --

  • 认购费率

    --

  • 申购费率

    --

  • 赎回费率

    --

  • 管理费

    --

  • 业绩报酬

    --

赎回申请日期说明

委托人需在其拟进行赎回的开放日的十个工作日前向受托人提交赎回申请。

赎回资金到账说明

受托人在赎回开放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信托份额明细表及划款指令转交保管银行。保管银行根据受托人出具的划款指令将赎回资金向一般受益人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划拨。

赎回限制说明

(一) 持有期限要求1、除非触发特别赎回条件,委托人不可以赎回封闭期内的信托单位。委托人赎回因信托利益分配而直接转化的信托单位不受此限制。2、委托人可以赎回准封闭期内的信托单位,但须向信托计划支付赎回费用,赎回费用归属于信托财产。委托人赎回因信托利益分配而直接转化的信托单位不受此限制。3、委托人可以赎回持有期限超过准封闭期的信托单位,且无需缴纳任何赎回费用。
(二) 持有金额要求委托人可以部分或全部赎回信托单位。部分赎回的,赎回后委托人最低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与赎回申请日之前最近一个开放日的信托单位净值之乘积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否则受托人不接受其赎回申请,除非委托人全部赎回。

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 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 不 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 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 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 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中财财富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 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 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 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 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 注册成为中财财富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中 国财富网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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